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教务处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2-23 443


校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管理规定,我校决定开展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校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突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够显著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应针对

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主要包括立德树人、专业建设、三教改革、育人模式、管理创新、校企合作、育训并举、质量评价、综合改革和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原则上已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应是2021年以来立项建设的省级或校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并于202412月前通过省级或校级结项验收的项目。

每院部可另行推荐1项自行开展的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2021年以来省级或校级高等职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的教学成果。

2.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三全育人 ”改革,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实施效果显著,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1)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

2)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全校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

3)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3.推荐的省级或校级鉴定项目成果,成果名称及完成人、完成单位原则上以省级或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鉴定通过名单为准。根据项目研究实际情况,成果名称可适当调整,但应与省级或校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原主要内容及主题对应;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调整,成果团队成员增减或调整顺序,须经学校公示,由原获奖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同意。以上两项调整均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盖章。

4.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三、成果推荐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是职业教育领域最高综合荣誉,是职业 教育最先进经验、最典型样板的集中展示,对职业教育发展有着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本次校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将作为我校推荐参与下一届河南省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成果时兼顾不同专业、不同领域,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研究。只接受各单位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

同一个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 1 项,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个人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 2 项(含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限报 1 项。

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四、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校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冯朝印          

副主任委员:郭  

委员:吕惠珠 张永祥 刘保玉 赵新军 王中立 张凤云

宋群立  

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陈浩担任。

五、奖项设置

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奖励名额分别占申报总数的10%、20%、30%。

六、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 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促进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成果,高质量做好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2.做好政治把关。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3.坚持公平公正。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接受教职员工监督。

八、材料报送

1.《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1)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

3.与成果相关的省级和校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结项文件或结项证书。

4.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

5.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等。

6.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校级级以上奖励(含本

成果获得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奖文件或证书)。

7.新闻媒体报道。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8.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版权信息页、完整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 PDF格式文档)。

上述纸质材料第1项《申请表》单独成册,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纸质材料使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九、其他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成果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2.各成果材料请于2025年22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

 

附件:1.许昌陶瓷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zjc/upload/file/20241223/20241223163818_15217.docx

2.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zjc/upload/file/20241223/20241223163830_3134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