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公共基础部(思政部)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2024-05-21 657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外出培训学有所获,让全体教师共享优质资源。同时也为了规范、完善学院外出培训管理,促进全体教师按照学校制度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院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一、培训原则: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经学校统筹考虑,由校人事处安排并登记。教师外出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及时合理安排,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2.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应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师能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轮流指派。

二、培训流程及实施细则

(一)培训安排

1.人员安排。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学校的相关培训通知,经学校同意后,由人事处转发至相关负责人处。教学类培训由教务处协同各院部负责人统筹安排,管理类及其它类别的培训由人事处统筹安排。

2.课务安排。外出培训教师的教学课务,应先与本班或同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或者代课,并填写调课申请单,批准后方可执行;若协调不了,由所在院部和教务处统筹安排。

3.时间、费用安排:外出培训教师需以培训通知为准,合理安排外出培训时间、费用。

(二)培训学习

1.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院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人事处登记备案,登记后可再行借出。

4.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三)培训汇报

为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外出培训的教师超过两人的,于学习结束后一周内,选一名培训代表将学习情况向相应学科教研组进行汇报讲座,若涉及公共类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向全体教师进行汇报讲座(新教师培训、校长培训等针对性强的培训除外),同时填写《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外出会议/培训总结表》(见附件2)交人事处和所在部门备案留存。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积极传回照片,把培训事宜形成新闻稿,经校宣传处统一审核后,及时对外宣传。

(四)培训审批

1.外出培训前,教师需填写《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教职工培训学习审批表》(见附件1),经相关部门和院校领导批准后,交人事处备案,并填写出差单,交至每次培训活动的带队人员,由带队人员交至相关负责人审批。另外,外出培训的教师还需将个人汇报材料的电子稿及时上传,以便学院汇总。

2.所有外出培训,由带队人员于培训结束后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经过相关审批后,准予报销。


附件1、2/ggjc/upload/file/20240521/20240521152334_8642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