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办法

2019-10-16 348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要求,我校每年都将对入校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只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才能取得正式学籍,只有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为确保我校招生质量、维护我校良好的声誉,切实维护高招制度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严厉打击高考招生和报到时的弄虚作假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机构
(一)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处长(主任)为成员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下设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原则,施行责任追究制,落实任务、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二)各系要成立以主抓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等任成员的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三)各系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切实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查工作要求
(一)名单复查。各系把报到的新生名单与招生处网上公布的录取名单认真对照。
(二)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五对照”的原则,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认真复查。
(三)校医务负责对新生进行全面身体复查。对于身体条件按照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或有严重疾病患者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坚决予以清退。
(四)对入学新生进行英语、数学、语文等科目的复试。复试要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进行,复试安排要严格保密,任何无故缺考者视为舞弊嫌疑人;对于复试成绩与招生考试成绩悬殊较大的新生要进行严格检查;对于笔迹有疑点的新生报送学生处后统一到市级以上司法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五)艺术类等专业复查。由艺术系及相关系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六)各系必须严格要求新生入学登记表,并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核查。
(七)做好学生纸质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避免学生毕业时出现缺档现象,要将无档案或资料不全者列为复查的重点。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及处理
新生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于复查合格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学校给予建立学籍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学生,各系要填写《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统计表》,交至学生处。如需延期入学、休学、退学者,须经学生处和招生处共同研究后,报院领导研究决定。
对涉嫌违纪、舞弊、冒名顶替的学生,各系部要认真调查,查清事实,写出情况报告,连同学生档案及统计表于规定日期前交至学生处,由学生处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处理。凡查实属冒名顶替或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学校将作出取消其入学资格的决定,坚决予以清退,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