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学生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及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负责制定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学生档案管理、违纪学生处理等工作。
四、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风教育活动。
五、负责制定各类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生“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工作。
七、负责毕业证、学历证明颁发和学生证、校徽的发放与补办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生活补贴、勤工助学等经费的审核;助学贷款、医疗保险使用监管等工作。
九、负责学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学生信息统计上报和学生工作档案立卷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