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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在校生学年注册的通知
2025-09-15
4528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为顺利完成2025年在校生学年注册,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现将在校生学年注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规定:“高等学校从学生入学次年起至毕业,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学年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
贷学金
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全体学生。
2025年9月10日-10月10日。
(一)缴费注册
(二)暂缓缴费注册
2.自主择业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生等预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10月9日前由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暂缓缴费申请(详见附件1),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注册学籍。注意: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仅资助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仍需按规定缴纳。
因未缴费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需于10月9日前向二级学院提出暂缓注册申请(详见附件2),经审核批准后,由学生处在学信网将申请人学籍状态标注为“暂缓注册”。本学年暂缓注册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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