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3-05-30 1031

各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和光荣传统,激励广大青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敢于创新,乐于奉献,激励学生骨干服务青年,更好地做好排头兵作用,奉献青春力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0级毕业生和毕业生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及标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比例如下:原则上,三好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5%,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为学生干部总数的10%;先进班集体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具体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情趣高尚,牢固树立认识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

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

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

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

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

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机构;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

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

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班级

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有良好的基础文明创建氛围,班级

成员能够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

动,班级成员普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程序相关要求

(一)推荐阶段(2023年6月5日前结束)

1.推荐方式一:二级学院推荐。有意申报的集体和个人须对照评选标准向各二级学院申请推荐,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查验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征求班级意见,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班集体进行择优推荐,经二级学院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于6月5日之前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推荐方式二: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学校相关部门根据校学生组织成员提出的申请情况查验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征求各方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择优推荐,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级组织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各校级学生组织指导老师6月5日之前上报推荐名单和学生申请材料至学生处。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各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要严格根据《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3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申报,后期从中择优推荐集体和个人参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原则上已获得过省级相关荣誉的学生不再参评。

(二)组织评审阶段(2023年6月6日前结束)

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递交的候选人评选材料进行复审并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结果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

(三)结果公示阶段(2023年6月8日前结束)

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3日,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则进行调查核实,确有问题者,将取消其资格;如无异议,则正式确定表彰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集体,可优先获得省级相应荣誉的推荐资格。

(四)表彰阶段(2023年6月9日前结束)

表彰:获得许昌陶瓷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称号的个人和集体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推荐对象应认真填写对应的推荐表、典型事迹材料,附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认真审核,各项材料属实、规范,并于2023年6月5日前将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5)、对应项目的推荐表(附件2、3)、典型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6)、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份,在对应处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许智博老师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文档必须为word版)发送至xctczyxyxsc@163.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选工作要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要把评选过程与学生成长教育紧密结合,做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青年大学生自觉向先进对标看齐,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附件1.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3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3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推荐表

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3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3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

5.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3年先进班集体信息汇总表

6.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附件表及格式要求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