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到期解除程序说明
依据《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期限一般设置6到12个月。处分到期可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一、解除处分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处分到期后30日内向所在系部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解除处分申请书、《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违纪学生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以及在处分期间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辅导员组织民主评议。辅导员老师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组织班委共同对学生在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意见。
(三)二级学院研究决定。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解除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解除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后提交学生处。
(四)学生处决定。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解除由学生处决定;开除学籍不存在解除。
(五)学校制文。公示并将解除处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
二、其他说明
(一)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申请解除处分,需在处分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未再受处分;
2.真诚悔改,能主动接受教育和指导;
3.刻苦学习,在处分生效后至提出解除处分申请之日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4.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校系组织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或不予解除处分: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的;
2.处分期间再次受到违纪处分处理的;
3.超过处分解除申请期限的;
4.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情形的。
(三)学生处分材料与解除处分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二级学院和本人档案。
(四)本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程序仅适用经学生处办理的被处分学生的处分解除申请,解释权归属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处。
附件:1.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违纪学生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
2.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解除违纪处分决定(文件)送达书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学生违纪解除申请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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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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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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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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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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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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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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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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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时间与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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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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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 |
□到期解除 □提前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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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 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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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解除 处分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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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民主评议结果 |
评议小组组长签名: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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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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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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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此表正反打印,可附页 制表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2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解除违纪处分决定(文件)送达书
受处分学生所在学院(公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送达文书内容 |
关于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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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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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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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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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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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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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受处分学生或其代理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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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辅导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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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若受处分学生或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因特殊原因需采取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的,则在此栏予以标注、签名。 |
其他 送达 方式 |
①受处分学生或其代理人拒绝签字。 □ ②因特殊原因,采取邮寄送达。 □ ③因特殊原因,采取公告送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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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辅导员)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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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签名: (两人或以上) 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注:《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决定(文件)送达书》由系部填写、送达。送达书原件由系部保存,复印件于决定(文件)送达学生后三日内送学生工作部(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