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

2022-06-08 1291

      在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体系中,最重要的是及时、有效地向需要心理帮助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帮助其渡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可能出现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采取宿舍、班级、学部、学校的反馈体系,每月报表采取学部提交的模式,学校与班级采取直接对接的模式。详细反馈制度如下。
      第一条 宿舍联络员和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本宿舍和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至少一月向本班辅导员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在班辅导员汇报。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联络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第二条 如发现有学生有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学院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宿舍管理人员等遇有学生心理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积极协助或对行为当事人做好相应工作。校医务室对有严重心理问题却以身体症状表现出来或有心理危机而前来求医的学生,将其详细情况记录下来,及时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咨询教师在咨询中对存在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要及时将该生情况报告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采取相关措施。
      第三条 心理咨询中心要对报告的信息进行心理评估,并将有心理危机倾向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学生名单及其具体情况录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中,同时反馈给相关学部。迅速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支持系统,进行及时的危机干预处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及时将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整体情况汇报给学校领导小组,遇重大、特殊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
      第四条 紧急情况下,各级人员在因通讯、交通等自然原因而无法与直接上级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可以越级向上一级负责人报告,直到把信息送达到上一级负责人为止(在最短时间内)。
      第五条 由于学生在校活动面太大,无法24小时准确了解所有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因此,每一个教职员工或大学生若发现大学生有心理异常现象或突发事件引起的心理问题,都应设法立即与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直到问题落实为止。
      第六条 在信息报告和反馈过程中要做好保密工作,一切从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合法权益出发,不得将所得情况随意泄露与张扬。在报告和反馈过程中实行层层负责的原则,即下级对上级负责。如漏报、虚报、满报、不及时上报重要信息乃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或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逐级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