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安排,4月7日(周五)放假1天。为提高学生清明假期期间的安全意识,现将放假前学生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并专题布置清明假期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教育广大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谨防盗、抢、骗、传销、火灾、流行性传染病等侵害;外出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发生;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维护学生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声誉,不得参与或介入非法活动。
二、密切关注假期学生离校情况。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签订安全承诺书;放假后要掌握离校学生情况,辅导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确认学生是否安全到家;假期在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纪律,注意出行安全,按时作息。
三、各二级学院需告知辅导员、学院学生群体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打工和从事兼职等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需教育学生离校外出时要认真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五、学生返校后各二级学院须做好学生返校统计工作,于4月9日21:30前将本学院未请假、未返校且联系不上的学生情况微信发至微信工作群,并通过多种途径积极联系学生,同时和相关学生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关注学生动向。
六、各二级学院要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布置清明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相关通知及证明材料要存档。
七、各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持信息渠道畅通,针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及学校总值班人员报告,及时了解校园动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八、倡导开展文明、绿色祭扫活动,确保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学生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