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建筑与陶瓷设计学院

学院行政办公室

2019-08-23 1372

  学院设立一个行政办公室,协调学院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日常的行政工作。

1、起草院行政工作的各类综合性文稿和其他有关文稿,承担院行政文件文书的运行工作。

2、负责院行政方面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的准备、组织、安排,负责有关会议的记录和决议、纪要的起草、抄送、传达、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和落实情况的反馈。

3、承办院行政方面的日常工作,协调院行政系统各部门的工作关系、院办与有关党委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综合性工作。

4、负责院外事及行政对上、对下的联系和接待。

5、组织对院行政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6、组织拟订院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编撰院大事记、各类年鉴等。

7、管理和使用院行政印鉴、行政负责同志及院行政系统印章的刻制、发放、启用、回收等管理工作。

8、处理院行政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

9、开具院行政介绍信、证明信等。

10、负责全院档案的接收、整理、编辑、统计、利用和保管等。

11、负责全院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