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建筑与陶瓷设计学院

关于评选 22 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2-04-23 929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大学生志存高远、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大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现拟评选表彰许昌陶瓷职业学院三好学生32名、许昌陶瓷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16名、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16个。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根据《2022年许昌陶瓷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申报,后期从中择优推荐参加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原则上已获得过省级相关荣誉的学生不再参评。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情趣高尚,牢固树立认识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应更加突出对全校大学生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更加全面,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更加卓越,在追求进步、回馈社会、报效祖国等方面意识更加强烈,在帮助他人、服务集体、辐射周边等方面行动更加自觉,在专业实践、创新创业、体育艺术等方面成绩更加优异,在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上成效更加突出。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机构;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有良好的基础文明创建氛围,班级成员能够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成员普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程序相关要求

(一)此次评选活动按学院推荐、择优评选、结果公示三个阶段进行。

1.学院推荐阶段(2022年4月28日前结束)

    有意申报的集体和个人需对照评选标准向各二级学院申请推荐,将相关证书扫描件交至本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各二级学院于4月28日之前上交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的相关材料。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择优评选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结束)。

    本次评比工作由学工部牵头,由各个部门及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根据学院推荐的预选名单,对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根据上报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对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根据PPT现场演讲进行集中评议。

3.结果公示阶段(2022年5月3日前结束)。

    对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集体,可优先获得省级相应荣誉的推荐资格。

(二)相关要求

    组织推荐对象应认真填写对应的推荐表、典型事迹材料,附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各项材料属实、规范,并于2022年4月28日前将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6)、汇总表中对应项目的推荐表(附件2、3、4)、典型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7)、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应在对应处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文档必须为word版)、优秀学生干部演讲PPT发送至649367911@qq.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选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减少人员聚集。要把评选过程与学生成长教育紧密结合,做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青年大学生自觉向先进对标看齐,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