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我校于10月26日上午组织开展了第十三批关于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中级工/四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对计划编号为:24411000140017的考试批次进行成绩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4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反映,且需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27121150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