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2024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省人社厅豫人社函〔2023〕1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即2023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4届困难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如:父亲或母亲持有低保证可以申请。没有法定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不能申请,如学生哥哥有低保证,不符合。)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持有2022-2023学年助学贷款合同。凡是符合此项条件,建议选择此项条件申请,程序简单)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此项条件要求家庭成员不但有残疾证,还有低保或建档立卡,且必须有赡养关系,单纯有残疾证不符合。此项条件需提供证明较多,建议直接选择第一条或者第五条申请)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原建档立卡家庭,需提供精准扶贫系统截图或建档立卡明白卡)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建议优先选择审核程序简单的困难类别(如:省外毕业生同时符合低保和国开行助学贷款类别,因省外低保需人工审核,国开行贷款可系统审核,建议选择助学贷款困难类别,学生可免于提供相关人工审核材料)。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原则
(一)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学校所在省辖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所在学校公示,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网上申报(8月1日至8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提示: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8月20日后系统申请功能关闭,网上申请不再受理申请,同时已上传材料不可更改,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实完善申请材料。)
按照政策要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时银行账号信息将自动从系统中提取学生个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不能使用其它银行账户。(学生必须要有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并开通激活金融账户,省外学生也必须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并开通激活金融账户,办理河南省社保卡相关问题可查看附件4:常见问题解答)。
网上申请请务必上传完整证明材料附件:
1. 学籍证明材料:
可以为以下任一种: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包含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残疾证:残疾毕业生类别的请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贫困残疾人家庭类别的,请上传家庭成员的残疾证,且该残疾证持有人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一般指父母。
(3)助学贷款:2022-2023学年(大三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县级以上公章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
除助学贷款和残疾毕业生,其他困难类别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持证人页和申请人页);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合法证明。
(二)系统审核及学校初审(8月2日至8月31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河南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及获得国开行助学贷款的省内省外毕业生。
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省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分别利用相应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库进行比对校验审核。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相关内容)。
(三)人工审核(8月2日至8月31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校验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根据往年经验,需要开展人工审核的主要有:1.非国开行助学贷款;2.外省低保、建档立卡、残疾、孤儿等困难类别毕业生)。毕业生可前准备附件1人工审核表,到相关县级以上部门盖章。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学校将根据审核情况,适时发布需参加人工审核毕业生名单和提供材料清单,毕业生将相关纸质材料交所属学院统一收齐整理,秋季开学后学校统一收集材料。
(四)汇总复核并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并及时反馈各相关学校最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复核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当地人社部门。当地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五)拨付资金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请各二学院务必将此通知精神及时转发2024届全体毕业生,确保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提醒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时、按要求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