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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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202300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的通知

2023-07-18 1064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学校就业工作。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专项核查方案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一)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吃透就业统计要求,把准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相关指标含义。学校对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相关部门、二级学院为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责任主体。
      (二)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全面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并对各二级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进行抽查。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核查本院2023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状况,并通过“河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系统”及时同步更新本校就业数据。
      (三)学校对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核查,核查重点是:1.按就业统计指标内涵,核对分类统计信息;2.核实“学信网”上毕业生反馈存疑信息;3.核实用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毕业去向中“升学”和“其他形式就业”比例失实、就业证明作假等违规行为;4.核查截止到统计数据节点的学校毕业生人数、生源信息、就业状况和就业单位等情况是否与“省系统”和“全国系统”一致。
      二、规范统计,严格核查,强化监测
      (一)严格遵循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统计分类。
      (二)完善机制,严格核查监测。完善就业统计“学院自查—学院间交叉核查—学校抽查”三级核查机制。二级学院通过自查方式对本院毕业生就业跟踪回访服务,了解掌握毕业生就业的真实情况;学校组织二级学院交叉核查,对各院上报的就业信息进行全面交叉核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就业材料规范有效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核查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就业材料核查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虚假就业证明材料情况;是否存在实习证明替代就业材料情况;就业材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清晰,是否有校、院签章鉴证、辅导员审核签字;就业单位变更的毕业生,是否有新签约单位的就业证明材料。
      (二)就业状态核查
      核查回访毕业生的,若无人接听或电话为空号,分时段3次不能接通的将视为就业问题数据并进一步向用人单位核实,如学生反馈未在该单位工作,将视为无效就业;通过电话回访用人单位,如单位反馈无该名毕业生,将视为无效就业。
      (三)就业数据准确更新情况核查
      已就业的毕业生是否存在更换就业单位的情况,变更就业状态(离岗、换岗)的情况(已就业改为待就业、升学);待就业毕业生是否已就业;统计上报的就业数据是否与毕业生实际情况一致,如学生个人联系电话、单位联系电话是否有效等。如:离职/更换工作/电话号码错误等属于就业错误率。
      (四)核查工作安排与要求
      1. 学院自查阶段:第一次自查从7月10日至7月18日;第二次自查从8月10日至18日。各学院对照核查内容对已就业学生全面进行认真自查,可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逐一对学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就业追踪核查,并根据追踪核查结果如实登记填写《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情况核查表》。如毕业生已经离职或换岗,需第一时间在就业系统进行信息更新。各学院完成自查后,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并于7月14日至7月18日和8月10日至18日每天下午6点由学院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将本日自查情况发送至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就业群。报送格式如下:
      XX学院XX 届毕业生就业核查情况
      截至 x月x日,xx学院毕业生 xx人,落实毕业去向 xx人,毕业去向落实率xx %。其中协议和合同就业xx人,占比 xx%; 创业 xx人,占比 xx%;灵活就业 xx人,占比 xx%;升学xx人,占比 xx%;暂不就业 xx人,占比 xx%;待就业 xx人,占比xx%。
      x月x日,共核查xx人。经核查,毕业生毕业去向无误 xx人;毕业去向有误的 xx人, 其中单位信息有误的 xx人,更换工作单位的 xx人,已离职待就业的xx人。更新数据xx人。
      核查统计表纸质版材料经核查人签字确认,二级学院书记或院长签字,盖章后于开学报送就业处。同时形成二级学院就业数据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说明自查工作总体情况;就业统计“四不准”落实情况;就业材料规范有效情况;存在的风险点与问题;自查整改措施。
      2.二级学院交叉核查:第一次交叉核查时间为7月19日至20日,第二次交叉核查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5日学院进行交叉核查。对各院提供的2023届毕业生就业名单逐一对学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就业创业回访核查。回访核查完成后,以书面形式报告交叉核查情况,重点反馈核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异常反馈数据。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
      3.学校抽查:第一次抽查时间7月21日,第二次抽查时间8月26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就业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存在违规违纪风险的就业问题数据和就业证明材料进行抽查。对不实的情况要求学院立即整改并作出解释说明。
      四、就业数据公布与监督
      (一)就业数据监督。对毕业生反馈有问题的信息,建立台账,逐条核查。学校对于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二)各学院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要及时在省系统和全国系统中纠正错误数据,认真按照毕业生就业、升学、未就业分类界定及审核依据搜集、整理相关纸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三)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服务,继续做好毕业生的就业统计。2023届毕业生的年终就业率统计于2024年1月10日公布各专业年终就业率,并形成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五、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有关规定,强化追责问责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 “四不准”规定。凡在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经举报确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如毕业生在学校核查、教育厅组织的第三方就业调查回访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中进行“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反馈,一经查实,将约谈学院主要领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明确工作分工,精准帮扶。学院要将有就业意愿而尚未就业毕业生作为统计与监测服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和岗位责任,加大精准帮扶力度,确保毕业生未就业数据统计准确、及时,保证就业帮扶有的放矢、精准到位。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就业处代章)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