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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2023-06-20 995
      1、取消就业报到证后怎么办理落户、档案转递手续?
      自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14号)
      3、灵活就业毕业生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支持。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14号)
      4、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什么?
      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线上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在线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完成40个学时以上,按每学时10元,最多不超过700元);对完成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1200元/人、四级/中级1600元/人、三级/高级2000元/人、二级/技师4000元/人、一级/高级技师5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300元/人补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
      5、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纳入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先参加考试评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
      6、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是什么?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及残疾、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
      7、针对重点群体有哪些帮扶措施?
      完善就业帮扶机制,落实“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继续免除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
      8、在校生入伍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对应集入伍的在读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应征入伍给予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的学费补偿,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
      9、特招毕业生有哪些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将特招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研究生、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2023年度河南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2023-5-15)
      10、特招毕业生补偿补助标准是什么?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以上医学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023年度河南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2023-5-15)
      11、科研助理岗位有哪些保障?
      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签订服务协议等,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服务期限等内容,并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
      12、服务期满后的志愿者给予哪些政策支持?
      服务期满后,对志愿者作出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服务证书,提供服务期满鉴定表,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成人专升本,免试入学,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河南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评选。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计划工作的通知》(豫青联字〔2023〕11号)
      13、参与乡村振兴计划的志愿者怎么转档案?
      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服务地区,也可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计划工作的通知》(豫青联字〔2023〕11号)
      14、参与乡村振兴计划的志愿者有哪些保障支持?
      服务期间,给予专科生2500元/月、本科生2600/月、研究生2700元/月的生活补贴。所需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40%,县级财政承担60%;志愿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40%,县级财政承担60%,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计划工作的通知》(豫青联字〔2023〕11号)
      1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有哪些政策保障?
      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补助;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2一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2〕2号)
      16、选调生的后续晋升是如何管理的?
      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河南省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2022-11-18);《关于2023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2023-1-6);《关于2023年面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开展专项选调工作的通知》(2023-5-7)
      17、选调生是如何任职定级?
      定向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会同相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基层与专项选调生: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
      ——《河南省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2022-11-18);《关于2023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2023-1-6);《关于2023年面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开展专项选调工作的通知》(2023-5-7)
      18、选调生怎么分配安置的?
      定向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省直选调生由录用单位进行安置,省辖市市直选调生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个人意愿、专业背景及相关单位编制、职数空缺情况,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工作。
      普通类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到各县(市、区)工作,其中,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法检专项选调生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根据编制缺额、工作需要和录用人员情况,统筹分配到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累计不超过3个月。在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专项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有关省辖市根据空编等情况统筹分配到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县和黄河干流流经县,其中,本科生分配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直机关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累计不超过3个月。到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河南省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2022-11-18);《关于2023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2023-1-6);《关于2023年面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开展专项选调工作的通知》(2023-5-7)
      19、“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1)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2)“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3)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河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2022-7-1)
      20、“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河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2022-7-1)
      21、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政策?
      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待遇编制、定向招录、贷款代偿、考试加分等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